從河北省公安廳交管局獲悉,為保障“春運”和“兩會”期間我省道路交通安全,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從1月10日至3月31日,將在全省范圍內對七座以上載客汽車和危險品運輸車進行交通安全“春檢”。
據(jù)介紹:此次“春檢”對象包括大中型公路客運和旅游客運車輛,七座以上城鄉(xiāng)公交(出租)客運車輛和農(nóng)村七座以上面包車,危險品運輸車。
“春檢”工作期間,我省公安交管部門將對七座以上載客汽車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全部采取“三清一教育”工作措施,具體如下:
“清”車輛違法記錄:逐一核查申領“春檢”標識車輛的交通違法信息,對所有發(fā)放車輛,做到違法信息記錄清零。
“清”車輛駕駛人信息:對駕駛人的駕駛證審驗和違法記分情況進行核查,嚴格執(zhí)行客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等重點車輛駕駛人準入制度和駕駛證交通違法記分降級制度。發(fā)現(xiàn)營運車輛駕駛人有發(fā)生致人死亡或者重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記滿12分或者犯罪、“酒駕”、“毒駕”等記錄的營運車輛駕駛人,督促運輸企業(yè)辭退或調整其駕駛崗位。
“清”車輛安全設施:對大中型營運客車,檢查滅火器、安全錘、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鏈條等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同時對車輛輪胎磨損狀態(tài)、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進行查驗;對危險品運輸車輛,檢查專用標識和安全標示牌、車身反光標識、車輛輪胎磨損狀態(tài)、緊急切斷裝置、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對農(nóng)村七座以上面包車,除檢查燈光、制動等安全設施外,還要檢查是否存在改裝等違法行為。
“教育”車輛駕駛人:督促運輸企業(yè)對其所屬車輛駕駛人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對辦理“春檢”標識的農(nóng)村面包車駕駛人,由民警對其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提示,發(fā)放交通安全提示宣傳品,將冬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告知駕駛人,提示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駕駛。
對全部符合條件,車輛及駕駛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監(jiān)管服務平臺,信息核查無誤的,交管部門將免費發(fā)放張貼交通安全“春檢”標識,對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春運”和“兩會”期間,河北交警將對沒有張貼“春檢”標識的七座以上載客汽車和危險品運輸車重點檢查,并督促其到車輛注冊登記地的公安交管部門源頭監(jiān)管機構申領標識;發(fā)現(xiàn)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將按上限處罰。對未張貼“春檢”標識的七座以上農(nóng)村面包車,重點查處超員、非法改裝、客貨混裝、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已張貼“春檢”標識的營運車輛,民警將隨機抽查,一旦發(fā)現(xiàn)假標識的車輛,將嚴肅處理并通報車輛注冊登記地公安交管。
另據(jù)了解,1月1日至13日,河北交警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嚴查超速、超員、酒駕、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七類違法行為。
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