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日前我省出臺了《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fā)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課時做了明確要求,要實施以身體鍛煉為主的體育教學。同時,還提出將發(fā)揮體育考試的導向作用,逐步提高體育學科考試分值在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總分中的比重。
學校要開足開齊體育課程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開足開齊體育課程,認真落實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組織好每天上午的30分鐘大課間體育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上午、下午兩個大課間體育活動,確保學生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有一小時的課外體育活動課。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減、擠占體育課和課外鍛煉時間。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階段每周3課時,高中階段每周2課時。高等學校須開設體育必修課,要把課外體育活動納入學校教學計劃,使每個學生每周至少參加3次課外體育活動。
科學制定教學計劃,將長跑、跳躍等能有效提高學生身體素質的體育項目列為必修內容,在教學方法和手段上,根據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區(qū)別對待,因材施教,實施以身體鍛煉為主的體育教學,使學生正確掌握鍛煉身體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在學生掌握基本運動技能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運動項目教學,提高專項運動能力。大力普及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項目,積極推進田徑、游泳、體操等基礎項目,廣泛開展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等優(yōu)勢項目,創(chuàng)造條件發(fā)展冰雪運動等特色項目,深入挖掘、整理、推廣民族民間體育項目,規(guī)范實施運動保健項目,充實和豐富體育課程內容。要保證殘疾學生接受體育教育的權利。
逐步提升中考體育分值比重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發(fā)揮體育考試的導向作用,完善考試評價辦法構建課內外相結合、各學段相銜接的學校體育考核評價體系。逐步提高體育學科考試分值在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總分中的比重。把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情況、體質健康狀況和運動技能等級納入初中、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健康標準》測試、數據上報和評價報告制度,并將此作為學生畢業(yè)的重要依據。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三好學生評選。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該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從2017年開始,每年公布各市和各高等學校《健康標準》測試數據上報情況;并將結果納入各市、各高等學校綜合考核指標。
配齊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研人員
為強化隊伍建設,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開設體育課、開展課外體育活動和科學研究的需要,配齊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研人員。小學5個教學班配一名體育教師,初中5-6個教學班配一名體育教師,高中7-8個教學班配一名體育教師。農村200名學生以上的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體育教師。高等學校公共體育課要按300∶1配備體育教師。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tǒng)項目學校,要在配齊體育教師的基礎上,根據體育特色(傳統(tǒng))項目建設需要,配備1-2名專項體育教師。
將體育教師培訓納入“省培計劃”,以三年為周期,實施體育骨干教師培訓,提高體育教師綜合素質和業(yè)務水平,著力培養(yǎng)一批體育骨干教師和體育名師等領軍人才。
來源:河北新聞網